為了稅的問題向Jeffrey Wu請教。

這是我研讀完稅務教學尚有未解的疑惑,然後跟團長請教的問答記錄。

如果有夥伴有類似情形(同時有兩分以上的工作),希望可以幫上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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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事實情況]

  1. 我現在有兩份part-time工,第一份是餐廳,第二份是超商。在未來不久,會從餐廳離職
  2. 餐廳payslip上的稅號為810L,週薪未達所得稅跟NI起扣的門檻,所以沒有被扣20%的稅與NI。
  3. 超商第一張payslip上稅號為0T,有20%的薪水被預扣了。→問題一。
  4. 超商週薪剛好超過NI門檻一點點,但依然沒被扣NI。→問題二。
  5. 超商payslip上的「year to date」只有超商的資料→問題三。
  6. 截至2013四月初(本稅務年度結束),預計超商加上餐廳的總稅前收入沒超過8,105鎊,所以我今年應該不用繳所得稅,就算已經被超商預扣的部分,也可再行申請退稅。→問題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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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問答]


問題一:我猜測,因為餐廳的工作尚未結束(稅局沒有拿到P45),所以超商的稅號才不是810L,因此才被扣稅。
答:不,第二份工作就是直接扣20%。

問題二:為什麼超商沒扣NI?換算成週薪的話,超商週薪已經超過起扣NI的標準,更不用說兩份工作加起來。
答:NI的計算是每一份工作的,所以是每周收入扣掉NI起扣額,再乘以12%(可以到http://www.listentotaxman.com/ 去試算),或許是超商的週薪剛好到門檻;但也可能因為超商以四週計薪,但第一張payslip上只工作了三週,不是完整的期間,可能第二張payslip就會扣NI。(這等我拿到第二張payslip再來follow)

問題三:year to date指的是「此份工作」的累計資料,還是「我這個人所有有報稅的工作」的累計資料呢?
答:單指「此份工作」,個人全部的要到4月的P60才知道。

問題四:我的這個論述是對的嗎?
答:你可以打給HMRC跟他說你兩份工作都是part time, 請他seperate你的免稅額到兩份工作,不然第二份工作是直接扣20%,好像是不能退回稅的。(我不想冒拿不回錢的險,所以真的打給HMRC了,請詳下)

問題五:當我從餐廳離職後,老闆要給我與HMRC P45,HMRC拿到P45之後,超商的稅號應該就會從0T變為正常的810L吧?
答:正確。但強烈建議現在就跟HMRC轉換,讓餐廳用0T、超商用810L,也就是請HMRC把超商認定為main job,餐廳為second job。因為一個人的免稅額用完之後,影響就會出現了,一定要讓薪水多的工作是main job,讓薪水較少的當第二份工作(直接扣20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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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打給HMRC的處理:(電話 0845 300 0627)

 

  • 承辦人員幫我把main job從餐廳換成超商,並把免稅額分攤到兩份工作上。
  • 所以之後,餐廳跟超商(可能還有我?)會收到HMRC的信,上面有「更正後的稅號」

據承辦人員表示,超商先把我預扣的20%稅,在稅號更正之後,應該就會退還了(因為我今年的預估總收入沒有超過8,105鎊)。

所以,只要餐廳在我離職之後乖乖送P45,然後我被超商預扣的稅有拿回來,事情大概就完美結束了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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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結論]

  • 有複數工作的人,記得請HMRC讓薪水高的為main job。
  • 如果覺得總收入不會超過免稅額,可以請HMRC將免稅額分攤到各工作上。
  • 時時刻刻,認真的研究payslip,有問題就上HMRC網站研究,或是打電話過去,他們的人有禮又helpful(雖然要先經過層層的語音系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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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後續]

距離打電話給HMRC過了兩週,超商的第二張payslip到手,HMRC也送了封信給我。

  • HMRC的信中告訴我,超商的tax code已經改成410L,餐廳變成400T (因為我請HMRC分攤4,000鎊的免稅額到餐廳,剩下的4,105鎊免稅額給超商)。
  • 超商的第二張payslip上,已經載有新的稅號了,於是第一張payslip上被預扣的20%稅,一毛不差的在本次還給我,耶!
  • 超商第二張payslip上,的確開始被扣了NI,被扣的金額差不多是以第二次payslip上的收入去計算出來的;所以第一張payslip上的收入,在上次沒被扣NI應該真的就是因為「沒滿四週」,而且不知為何在本次也沒被捕扣。
  • 餐廳其實沒有發payslip的習慣(上次是我去要的),所以不知道換新稅號對於餐廳那塊有什麼影響。

作者: Hannah Wu

原文網址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roups/UKworker/doc/525391494158977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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